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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量讲坛第8讲 《我的财产,我作主!》

来源:本站编辑部 添加日期:2007-12-27 18:25:41
  12月27日,虽然冬夜寒风凛冽,但是学校嘉量大会堂里却温暖如春。著名民法学家,我国《物权法》主要立法专家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做客我校“嘉量讲坛”,作了题为“我的财产,我做主”的精彩讲座,为近千名专程赶来聆听报告的学校师生上了一堂别开声面的普法课。
  讲座中,杨教授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侃侃而谈《物权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他儒雅轩昂的气质,深邃广博的思想,精妙独到的见解和诙谐生动的谈吐,无不让人折服,让人心生钦佩。讲者鞭辟入里,听者兴味盎然。
  他首先向大家简单介绍了《物权法》的立法背景及意义。杨教授认为,《物权法》的立法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他说,《物权法》再一次确认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保护人民物权的法律,是改革开放胜利成果的记录,完成了《物权法》就完成了民法典的核心部分,完成了《特权法》的制定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完善的一天也就不远了。杨教授告诉师生,在学习和理解《物权法》的时候要变革三种思想,统一三种观念。第一是要破权传统的财产和财产权思想,确立起物和物权的观念;第二是要破除限制人们财产的思想,确立起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的观念;第三是要破除个别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确立起所有权平等保护的观念。最后,杨教授以大量丰富的事件和案例向同学们介绍和解释了几种具体的物权。
  在报告结束后的提问互动环节,师生们踊跃提问的热情再次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面对同学们一个个既专业又重要的问题,杨教授无不给予了正面的回答,体现了大家风范和非凡气度。一位法学院的大一新生告诉笔者,她在学习中曾多次接触并阅读过杨立新教授的著作,非常仰慕杨教授,今天能够有幸现场聆听杨教授的报告并接受他的指导感到受益匪浅,希望学校今后能够多邀请一些名人大家来学校开坛讲学。
  据悉,此次讲座由党委宣传部和团委主办,法学院承办,为我校“嘉量讲坛”第八讲。讲座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毕晓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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